平度市厦门路小学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收藏
发布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1491
项目概况
工程地区 |
青岛-平度市 |
更新时间 |
2018-07-18(发布时间:2018-07-18) |
项目类别 |
学校
|
工程类型 |
商业、新建 |
项目阶段 |
主体施工 |
建筑层数 |
-- |
建筑面积 |
-- |
占地面积 |
-- |
工程估价 |
---(万/¥) |
建设周期 |
- |
项目地址 |
平度市经济开发区惠州路西侧、圣德路南侧 |
项目简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该项目在厦门路小学院内进行改扩建,将现状综合楼及办公楼拆除,就地翻建一栋五层教学楼,配建一处标准化食堂,并购置、安装教学设备及室外水、电、暖、路、墙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占地面积2285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0426.62平方米,建成后新增教学班18个。项目建设工期16个月。 |
|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1.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1.2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2.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证);
2.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2.4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4.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n3318/n3578/index.html)上自行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 2.本项目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8月16日09:30时前到青岛平度市(原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B305室开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四 、其他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http://ggzy.qingdao.gov.cn/)、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n3318/n3578/index.html)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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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方式
业主联系方式 |
业主单位:青岛光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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