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广安榉园一期住宅小区20#、21#、22#商住楼,23#住宅楼工程施工 已由 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莲发改审批[2016]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广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广安榉园一期住宅小区20#、21#、22#商住楼,23#住宅楼工程施工位于育才路以南,五莲山路以北,建筑面积11728.66m2,合同估算价1885万元,计划工期一标段265天、二标段255天。 |
标段名称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1:一标段:广安榉园小区20#、23#楼7047.14平方米施工总承包2:二标段:广安榉园小区21#、22#楼4681.52平方米施工总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具有单项(单体面积≥2300平方米)类似框架结构工程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日期按照施工许可证中开工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4.投标报名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清欠证明(由五莲县建筑工程管理处清欠办出具证明;外地企业应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清欠证明到五莲县清欠办开具;联系电话:7957882、13963301837);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机管员”的相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 (7)、类似工程业绩官方网站上公示截图(中标公示、施工许可等)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8)、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证明材料(自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9)、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 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 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 单位(个人)、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报名者,请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五莲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