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沭东新区陵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刘家址坊安置区),已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7】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①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11#、14#、15#、16#、19#住宅楼建筑面积均为6164.47㎡,主体十一层;12#住宅楼建筑面积为5626.14㎡,主体十一层;13#住宅楼建筑面积为5627.78㎡,主体十一层;17#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685.73㎡,主体十一层;18#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481.59㎡,主体三层;20#地下车库A区一期建筑面积为5620.13㎡;20#地下车库B区一期建筑面积为6125.33㎡。 ②项目工期:18个月。 ③建设地点:少昊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沭水街以东。 ④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⑤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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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①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⑥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本人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地址: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①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和莒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