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岚山区官山片区(二期)滨河社区巨峰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日照市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审字[2017]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巨峰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0506.36㎡,剪力墙结构。其中:B-7#住宅楼总面积为4057.19㎡,其中住宅面积3253.55㎡,地上储藏室(车库)334.12㎡,阁楼469.52㎡,6层;
B-10#住宅楼总面积为4057.19㎡,其中住宅面积3253.55㎡,地上储藏室(车库)334.12㎡,阁楼469.52㎡,6层;
B-11-A#、B-11-B#楼总面积7657.93㎡,其中住宅面积2714.22㎡,配套网点4028.46㎡,地上储藏室(车库)247.66㎡,阁楼667.59㎡,6层;
B-12#住宅楼总面积2794.76㎡,其中住宅面积1366.41㎡,配套网点968.81㎡,地上储藏室(车库)124.53㎡,阁楼335.01㎡,6层;
B-16#配套网点总面积为1939.29㎡,3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2.2工程地点:巨峰河以东、原222省道以西、青赵路以南、金惠路以北。 2.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4总投资额:约3186万元。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
| 标段名称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标段1:B-7#住宅楼、B-10#住宅楼、 B-16#配套网点B-7#住宅楼总面积为4057.19㎡,其中住宅面积3253.55㎡,地上储藏室(车库)334.12㎡,阁楼469.52㎡,6层;
B-10#住宅楼总面积为4057.19㎡,其中住宅面积3253.55㎡,地上储藏室(车库)334.12㎡,阁楼469.52㎡,6层;
B-16#配套网点总面积为1939.29㎡,3层。总建筑面积为10053.67㎡,投资约1562万元施工总承包标段2:B-11-A#、B-11-B#楼,B-12#住宅楼B-11-A#、B-11-B#楼总面积7657.93㎡,其中住宅面积2714.22㎡,配套网点4028.46㎡,地上储藏室(车库)247.66㎡,阁楼667.59㎡,6层;B-12#住宅总面积2794.76㎡,其中住宅面积1366.41㎡,配套网点968.81㎡,地上储藏室(车库)124.53㎡,阁楼335.01㎡,6层。总建筑面积:10452.69㎡,投资额约1624万元施工总承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所示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为同一法人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若某潜在投标人在一标段成为预中标人,则其投标的二标段投标报价不再参与二标段评审。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
| 4.投标报名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党校9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报名。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其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站个人参保信息截图(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近半年社保证明原件。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的相关岗位证书原件及其相关网站公示信息截图、社保证明原件(投标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人员与开标时提供的人员不一致,将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4.4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党校9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综合平台、日照招标信息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