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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本次招标项目为莒县城阳街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郭家园景安置区、东方御景安置区),已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提出申请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郭家园安置区建设项目为框架剪力墙结构。1#、7#、8#住宅楼建筑面积均为6244㎡,主体十一层;2#、3#住宅楼建筑面积均各为5758㎡,主体十层;4#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720㎡,主体十一层;5#住宅楼建筑面积为9765㎡,主体十一层;6#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493㎡,主体十一层;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247㎡,主体一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3527㎡。 东方御景安置区建设项目为框架剪力墙结构。1#、2#、3#、8#、10#、11#住宅楼建筑面积均为4279㎡,主体七层;4#、7#住宅楼建筑面积均为4445㎡,主体七层;5#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420㎡,主体七层;6#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950㎡,主体七层;9#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669㎡,主体七层;社区服务中心楼建筑面积为396㎡,主体二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2830㎡。 (2)项目工期:18个月。 (3)建设地点:莒县龙泉路以南、银杏大道以北、城阳路以东;莒县文心路以北、文城路以南。 (4)项目概算:约27000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
标段名称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标段1:郭家园安置区67000平方米施工总承包标段2:东方御景安置区67829平方米施工总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6)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在莒县注册能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项目部注册信息及税收证明。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4.投标报名 |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县外企业已在莒县注册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注册及纳税信息、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相关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地址: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注:※资料合格并按时送达相关资料的申请人才具有预审资格;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相关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资格预审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①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官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