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刘官庄镇竹园社区棚户区改造A1#-A14#楼项目施工 收藏
发布日期:2018-02-05
浏览次数:1171
项目概况
| 工程地区 |
日照-莒县 |
更新时间 |
2018-02-05(发布时间:2018-02-05) |
| 项目类别 |
小区
|
工程类型 |
商业、新建 |
| 项目阶段 |
主体施工 |
建筑层数 |
-- |
| 建筑面积 |
74292.00 平方米 |
占地面积 |
-- |
| 工程估价 |
---(万/¥) |
建设周期 |
- |
| 项目地址 |
莒县刘官庄镇莒竹路以东、刘兰路以北、兴达路以西 |
| 项目简介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刘官庄镇竹园社区棚户区改造A1#-A14#楼项目施工,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7]2号、莒发改审批字[2017]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沭瑞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①项目概况:A1#-A14#楼主体均为七层,为框架结构,A1#-A4#、A7#-A13#层高为24.73米,A5#、A6#层高为23.4米A14#层高为21.3米;A1#、A10#建筑面积为3865平方米,A2#-A4#、A8#、A9#、A11#-A13#建筑面积为5796平方米,A5#、A6#建筑面积为5080平方米,A7#建筑面积为5382平方米,A14#建筑面积为46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4292平方米,概算投资约12864.35万元。 ②项目工期:540日历天。 ③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④建设地点:莒县刘官庄镇莒竹路以东、刘兰路以北、兴达路以西。 ⑤招标范围:施工“投资+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⑥本项目按中标价的20%作为投资资金,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缴纳10%的投标诚意金。如中标,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交足剩余10%投资资金;如未中标,该投标诚意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号内。 ⑦投资回报参照五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息。以还本付息的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偿还完毕,具体还款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⑧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在莒县注册能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项目部注册信息及税务证明。 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2.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担任。 。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县外企业已在莒县注册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注册及纳税信息)、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关岗位证书,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报名。地址:莒县银杏大道和振东大道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和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官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日照市沭瑞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莒县振兴东路197号 | 地 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 邮 编: 276500 | 邮 编: 274000 | | 联 系 人: 蒲昭全 | 联 系 人: 刘昊 | | 电 话: 13562350969 | 电 话: 18053091912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13256051889@126.com | 电子邮件: sdfzjl01@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http://www.sdfz9996.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荟阳路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 81010090142102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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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方式
| 业主联系方式 |
业主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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